中山三乡现在卖房要交哪些税费?
提问者:Q房网用户 更新时间:2019-05-21 116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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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1 14:47:18

1.营业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

如果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税营业税;如果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不足两年的普通住宅,按照两次交易差价收营业税;如果转让出售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如果所出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厂房等,则不论是否超过2年都会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额单位10%,由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有两个: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都满足免征个人所得税;任何一条不满足都需要缴纳个税。另外对于非住宅类房产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税。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一人一半。但是现在暂时免征。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房承担。

同时规定:买房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额1%契税;如果买房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如果买方购买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性质或非住宅性质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每平米,总价乘以房产实际面积。


6.二手房屋交易手续费: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产权增加每本20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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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1 14:45:31

1、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卖方在地税系统中未能查询到房屋原值,按差额的20%征收;反之,则按照1%的税率征收)。

个人所得税税额=二手房交易总额x1%,或个人所得税税额=(二手房交易总额-卖方买房价格)x20%。

减免规定:如果是家庭唯一的住宅且购房时间超5年,免交个税。


2、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总税率为5.6%。按照规定增值税税率为5%,其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


3、印花税

税率为0.05%。

减免规定:住宅免交印花税;非住宅印花税按照0.05%的税率全额缴纳。


4、土地增值税(部分房屋需要缴纳)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税额=增值额x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税额=增值额x40%-扣除项目金额x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税额=增值额x50%-扣除项目金额x1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税额=增值额x60%-扣除项目金额x35%。

减免规定:如果卖方出卖的房产土地增值额小于0,可以免交;如果房龄满三年,土地增值税减半,满五年免征。

注意事项:卖方只有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时候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5、其他费用

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登记费:住房80元/件,非住房550元/件。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权证印花税:5元/套。

评估费:评估费=交易房屋评估价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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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1 14:41:00

一、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工本费。

1、契税:按照不同售价,房屋交易契税分为三个收取标准。房屋售价超过5000元/m2者,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售价在5000元/m2(含本数)以下的自用普通住宅(不含别墅),于1999年8月1日后签订合同的,按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市内六区范围内,个人购买售价在3000元/m2(含本数)以下的自用普通住宅,于2002年10月1日后签订合同的,按成交价格的1%实际缴纳契税。

2、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每件5元的定额税率。

3、购房者还需要缴纳工本费。


二、卖方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注意:销售住房不足5年的,销售时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销售普通住宅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免征营业税;


1、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给予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55%,购房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为准。

2、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住房取得的所得,由住房座落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1)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按转让住房收入额扣除买房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税率20%缴纳;(2)不能提供住房原值凭证,按转让住房收入额的1%缴纳;(3)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自用生活用房的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或《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4)个人出售住房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者,按照购房金额多少,相应退还其全部或部分出售原住房缴纳的纳税保证金。

3、印花税:个人转让住房买卖双方均要缴纳印花税,适应“产权转移书据”和“权利、许可证照”税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每件5元的定额税率。